管家装扮的青年男子,见到我的那一刻,瞳孔因为惊讶而微微放大。
我知道他在惊讶什么。
光裸着脚,脚底心被磨出了道道血痕,衣服破破烂烂,浑身散发着一股奇怪的味道。
右手戴着只灰扑扑的手套,看上去脏兮兮的,一点儿也不体面。
谁能想到这是明家曾经骄傲热烈的小少爷。
男子收敛了惊讶的神色,毕恭毕敬地对我做了个“请”的手势。
“明小少爷,大小姐在车里等你。”
我痴恋温岚七年,一直苦苦追在她身后,还被别人戏谑为“舔狗”。
可就是我的心上月,朱砂痣在我最需要帮助的时候,将本就在泥潭里的我按着进一步往下陷。
“不用了,我可以自己走。”我低着头,声音发闷。
正当我光着脚往前迈的时候,刺耳的鸣笛声响起。
车窗摇了下来,露出温岚那一张冷淡精致的脸庞。
她的声音带着不容置喙的命令:“上车。”
我在心里叹了口气,对从前的我来说求之不得的相处机会,现在变成了对自己的凌迟。
拖着疲惫的步伐,慢吞吞地上了车。
温岚看见我狼狈的模样,没有心疼,反而不悦地皱起了眉。
“你怎么把自己折腾成这副鬼样子?跟去拾荒了一样。”
我的心如一潭死水,并没有因为她的嘲讽掀起半点波澜。
如果是从前,听到心上人对自己这样的评价,我一定又难堪又心痛。
“对不起。”我低声道歉道。对不起脏了你的眼。
虽然,我也不想的。
不想被棍子打的满身青紫,不想跪在地上学狗叫,不想对
着自己的脸左右开弓,不想被人用烟蒂灼烧肌肤…
可是,比起对我身体上的凌虐,我更受不了从小相依为命的奶奶失去生命,连死了都不得安宁。
听到我的道歉,温岚神色一晃,半晌后满意地扬起了红唇: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