越来越喜欢这个小姑娘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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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安之又一次过来,是给玲珑送绝嗣汤。
玲珑十三岁被家人卖到聚星楼,至今已经三年,原本病秧秧瘦弱的身体,被养得极有韵味,丰腰肥臂,引人睱想。
下个月,我就要把她的名字挂上去做红倌人了。
但她的初夜我是不卖的。
天子脚下想要做皮肉生意,没有门路是不是行的。
聚星楼的人脉是京中的一位朱大人,聚星楼最漂亮的姑娘的初夜,都是这位朱大人的。
秦安之为玲珑把脉后,嘱咐婢女好生照料。
行至院内,他看到我木然地站在败了的桃红树下。
我伸手握住了桃花光秃秃的枝桠道:“你看,我的手上,全是血。”
“我陪你。”秦安之笑了笑,“宛宛,我陪你。”
他的腿有旧疾,路走多了会有些吃力,我对他感激地笑了笑,自然而然地扶住了他。
这些年,除了阿篱,只有他这个朋友一直在身边。
喝了绝嗣汤的玲珑躺在床上呻吟,房内都是血腥味。
我握住了她微微颤抖的手,听她喃喃:“阿爹阿娘,疼……”
傻姑娘,你阿爹阿娘早就把你卖过来了,你哥哥到了说亲的年纪,出了聘礼就没余钱给你弟弟上学堂了,卖给一所青楼,可比卖给一个婆家要多十两银子。
一个月后,朱大人很满意,玲珑也正式挂牌接客。
聚星楼又恢复了往日的喧哗,新来的几位姑娘,再也没有动不动要死要活的。
毕竟,好好地活可比死难多了。
只一日,容容外出采买胭脂时彻夜未归,第二天一早方回。
她再次阴沉着一张脸把我堵在房内,她衣裙上沾了露珠,发丝不整。
“你知道我昨天看到谁了吗?”
我见她一身狼狈的模样,像是见了鬼似的——哦,她还真是见了鬼了。
“怜香。”她双眼布满了血丝,显然是一夜未眠,“怜香!那个被你打死的怜香!她没死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