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们的观点。
然而,待小杰的辩护律师发言时,我却听到他称当时动刀子之人并非小杰,而是另一位少年小明。对此小明亦供认不讳。
那一刻,我的心猛地一沉,当即打断法庭辩论,问道:“你们是不是弄错了?动刀子的怎么会是小明,而非小杰呢?法官,此处有误。”
法官微微蹙起眉头,将目光投向小杰的辩护律师,示意其予以解释。
小杰的辩护律师镇定自若地说道:“我方持有充分的证据足以证实这一点。尽管当时的监控录像存在部分缺失,但从现存的片段以及证人证言中能够推断出,在冲突最为激烈的节点,是小明率先拿出刀子并实施了伤害行为。而且小明对此也供认不讳。这一关键事实此前因种种因素被遮蔽,然经过我方深入详尽的调查,真相已渐趋明朗。”
我满心皆是疑虑与震惊,毕竟在我此前所掌握的信息与证据里,一直认定小杰便是直接动刀之人。
我深吸一口气,迅速梳理思绪后说道:“法官大人,此前所有的证据皆指向小杰为直接动刀杀害小宇之人。即便如对方辩护律师所言,小杰在整个案件进程中亦绝非毫无罪责。依据之前的调查,他积极参与了这场冲突的挑起与升级,对小宇进行了长时间的围堵以及言语上的攻击恐吓,此类行为给小宇的心理造成了极大的压迫,间接致使悲剧发生,他同样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,绝不能因并非直接动刀者就被轻易豁免。”
我在心中暗自叹息,心想果然是有钱能使鬼推磨。小明并非动刀之人,却承认自己是直接动刀杀害小宇之人,想来小杰的父亲在背后定然没少费心思。
虽说最终总会有人为这起案件承担刑事责任,可对于死者小宇及其家属而言,这并非事实的真相。
倘若无辜之人因为贪图金钱便能替人顶罪,那还要法院与法律何用?又何来公平与正义?
被告辩护人此时也顺势说道:“但倘若事实果真如小宇的代理律师所言,那么在罪责判定方面显然需重新斟酌,小杰的行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