机把摩托车放在汽车里偷走。比如,原本车里有两个人,另一个骑着摩托离开。
因此,当法医报告指出她在被毒死后遭碾压时,我知道了法医在说谎。
吴雪雇人追杀我,也在情理之中。换做是我,也会更相信死人才能永远闭嘴。我唯独没料到,那个杀手会撬锁而入,恰好撞见我愣神的那一刻。而我,动作总是慢吞吞的。
尾声
吴雪之所以轻易认罪,得归咎于她向我透露过多信息,导致她在惊慌失措中误信是我对她设下了陷阱,并因此将所有情报和盘托出给了警方。特别是涉及肝脏损害与高效液相色谱法的问题,她原以为无人能掌握她的把柄。所以,当突然遭到审问时,她自然而然地推测警方已经掌握了决定性的证据。然而,实际上我并未与警方有过任何接触。
吴雪被误抓时,我之所以没有站出来表达自己的怀疑,实则是我宁愿让她在拘留所中多留一段时间。毕竟,她曾企图谋杀他人。
那个不幸的法医告诉我,是局长指使他那么做的时候,现场的那些可疑之处又浮现在我的脑海中:局长的车异常靠近草丛,与尸体仅有大约十米的距离,而且地面上没有急刹车留下的痕迹。我开始相信,局长在抵达现场前已经知晓了发生的事情。如果他对前方一无所知,理应在开阔的道路中央,或者靠近尸体处紧急刹车,但局长的车上却没有丝毫撞击的痕迹。
捏造法医报告对真正的肇事者来说大有裨益,因为这将使警方放弃对车祸的调查,毕竟那并非真正的死因。
局长虽非肇事者,却在短时间内做出了袒护对方的决定:假称下班后发现尸体,亲自指挥现场。
肇事者与局长之间的关系必然十分紧密,犹如尸体与依附其上的蛆虫。人们首先怀疑的,自然是局长的亲属。
我潜入了局长的车库,在垃圾箱中发现了局长儿子车上遗失的保险杠和车灯碎片,上面甚至还留有指纹。
我清楚记得王兰那天穿着毛衣,撞击必然会在保险杠上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