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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是一个大雨滂沱的夜晚。
妻子花想容照旧跟着她的旧恋在另一房间里悱恻缠绵。
我独自躺在杂物间里的小床上,泪水沾满了脸。
{嘭}的一声响,把我吓得一激灵,坐起来。
随后杂物间的门开了,妻子的那个旧恋已经站在门口,怒目圆睁的怼视着我。
我的心一下子凉透了。
‘“你给我起来带上你的破东烂西滚蛋!”花想容张开大嘴怒斥着我。
我听到这些,心里反而平静下来。
“该来的还是来了。”我的心里在嘀咕着。
因为几个月前,我就感觉出了,她花想容要把我赶出家门。
从她和她的那个前任在一起,我就觉察到,我们的缘分已尽!我已不再是她的天,不再是她的唯一,她的挚爱!
我庆幸的是,我还没有蠢到不可救药的地步----房子是我的婚前财产。
尽管婚后妻子总是因为这个事情跟我吵个不休,我依然没有把她的名字加上!
并且婚前我就做了财产公证!
当然那个时候并不是因为我就想到,有离婚的那一天!
只是我感觉,我买的这套房子,毕竟耗费了我的全部家底还有父母们的资助。所以我在婚前做了财产公证!
“这个家是我的,凭什么就要把我赶走?”
我也不示弱,高声喊着!
我之所以这么有底气,是因为我早已经把房子卖掉了。并且人家明天就会搬进来!